26日,国家网信办公布“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十大典型案例,腾讯网编辑有偿删帖案位列其中之一。据了解,腾讯网编辑王某亮从2011年底开始帮人删帖,每条收费500到1000元。此外,他还行贿搜狐网安中心高级经理何某46.95万元,让对方帮忙删新闻。为此,王某亮锒铛入狱,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
通过电话QQ相互联系
案发前,王某亮是腾讯网新闻中心健康频道编辑,主要工作是医疗方面的新闻发布及医院科室的合作。王某亮对所管理的新闻频道、公益频道、评论频道、天气频道等4个板块有权力发布及删除信息。裁定书显示,依据腾讯公司删帖规定,员工入职时都进行过培训和考试,正常删帖是不收费的,但都需要由相关领导审批。2012年2月至8月间,王某亮利用担任腾讯网站编辑的职务便利,非法收受网友李某贿赂,帮助其删除腾讯网的网络信息。李某证言称,她需要删除腾讯网的帖子,就与王某亮通过电话和QQ联系。当时王某亮没有告诉她真名,网名是“网络编辑”或者“门户编辑”。
王某亮承认了有偿删帖的事实。他供述,网友李某找过他删帖,他有时免费删除,有时他找别人帮忙删帖。遇到自己无法删掉的帖,他就发到QQ群里找别人删除。李某给他钱后,他再全额转给别人。他从2011年底开始帮人删帖,每条收费500元到1000元,一共帮人删了20多条,费用全转到他的同学周某的账户上。
向网站经理行贿近47万
根据公诉机关查明,李某共向王某亮行贿12.73万元。除了帮个人删帖,王某亮还帮公司删帖,收受了6.71万元。
据了解,有偿删帖已成为产业链。例如,李某作为中介,成立“危机公关群”发布信息。有需要删帖的企业或个人联系李某后,李某再联系网站的编辑。王某亮自身不仅有偿删帖,也联系其他网编有偿删帖。法院查明,2009年11月至2012年5月间,王某亮为了删除有关网络信息以谋取不正当利益,向北京搜狐新媒体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网安中心高级经理何某行贿46.95万元。
转账资料揭受贿金额
对此,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判处王某亮有期徒刑5年;以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判处王某亮有期徒刑1年6个月;决定对其执行有期徒刑6年。王某亮提出上诉,称一审判决误将软文推广费等资金全部计入删帖费用中,误将删除其它网站信息的费用计入删除腾讯网信息费用中,部分受贿、行贿金额重复计算,双重定罪。又称此案还缺乏删帖记录这一直接证据,定案证据严重不足。
此后二审法院作出终审判决,维持原判。法院认为,本案不仅有王某亮使用的银行卡历史明细清单、行贿人银行卡历史明细清单等转账资料证明转账的具体金额,还有李某、何某等人的证言及勘验检查笔录等证据,能证明王某亮收受删帖费用和支付删帖费用,且转账资料证明的转账金额,与李某、何某等人的生效刑事判决书或裁定书已确认的有关金额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