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bsp;据新华社电记者21日从交通运输部获悉,交通运输部、公安部日前联合发布通知,要求切实做好出租汽车驾驶员、包括网约车驾驶员的背景核查与监管。
通知明确,申请从事出租汽车服务的驾驶员,向服务所在地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提供相关证明或承诺材料。各地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将持证出租汽车驾驶员信息提供同级公安机关。公安机关每季度核查持证驾驶员背景信息变化情况,对核查发现有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犯罪记录,有吸毒记录,有饮酒后驾驶记录,有暴力犯罪记录,有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记满12分记录等情况的驾驶员,及时将相关信息反馈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由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撤销相关驾驶员从业资格证,并公告作废。对相关交通违法、责任事故信息,记入企业、驾驶员年度服务质量测评档案。
通知明确,申请从事出租汽车服务的驾驶员,向服务所在地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提供相关证明或承诺材料。各地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将持证出租汽车驾驶员信息提供同级公安机关。公安机关每季度核查持证驾驶员背景信息变化情况,对核查发现有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犯罪记录,有吸毒记录,有饮酒后驾驶记录,有暴力犯罪记录,有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记满12分记录等情况的驾驶员,及时将相关信息反馈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由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撤销相关驾驶员从业资格证,并公告作废。对相关交通违法、责任事故信息,记入企业、驾驶员年度服务质量测评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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