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哈尔滨市河长制办公室2018年度第一次会议召开。会上宣读了哈市河长制办公室《关于聘任河湖保护管理特约监督员的决定》,向11名市人大代表和市政协委员颁发了河湖保护管理特约监督员证书。聘任哈尔滨市河湖保护管理特约监督员,是提高全社会对河湖管理保护的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健全完善河湖管理保护的长效机制。
据了解,监督员将负责宣传河(湖)长制工作推进情况;巡查、发现、收集河道保护和水质污染等问题线索;向所在地反映河(湖)长制工作推行情况及存在问题等。
据介绍,在今年河(湖)长制工作推进过程中,哈市将深入推进清河行动,加大力度继续推进工矿企业及工业聚集区水污染、城镇生活污水、畜禽养殖污染、农业化学肥料农药零增长、农村生产生活垃圾及生活污水、船舶港口污染、侵占河湖水域及岸线、非法采砂、非法设置入河湖排污口、渔业资源保护十个专项治理行动。同时,编制“一河(湖)一策”方案并加强监督考核,充分发挥各成员单位职能优势,加强对地方落实河长制湖长制工作的督促检查,掌握进展、发现问题、传导压力、推动工作,确保河长制湖长制工作常态化、长效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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