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北京街头一老太被灯砸到右脚后跟上,老太以名誉损失、荣誉损失等为由,狮子大开口索赔1000亿。近日,经过两审法院裁定,该案不予受理。
2014年10月8日下午,60多岁的高女士行走在北京某快餐店楼下,从楼上猛砸下一个带铁盖子罩的灯。灯从高女士的后脑、肩上猛滑下砸在她抬起的右脚后跟上,让她顿时触电般麻木。高女士自称当时她看到一辆驶过的外地车牌白色面包车标有蓝色“公安”二字,于是认为某省公安干警系罪魁祸首。
今年5月,高女士将北京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某省公安厅起诉至法院索赔1000亿元。诉讼中,高女士未向法院提交任何证据材料。要求北京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赔偿她人名誉损失、荣誉损失、人格损失、人权损失等精神损害抚慰金500亿元,某省公安厅赔偿她名誉损失、荣誉损失等500亿元。
据了解,高女士还因去年乘火车遭到某国旅集团相关人员等侮辱诽谤,于今年5月向北京另一基层法院起诉某国旅集团、铁路客运段等侵权,要求赔偿其名誉损失等共计1500亿元人民币。
老太索赔1000亿一审法院裁定,对起诉人高女士的起诉不予受理。日前,经过两审法院裁定,该案不符合民诉法相关规定,决定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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